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时间:2020-02-28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日常值班、应急值守工作;统筹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应用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综合法规科。组织研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建议;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理论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全局业务工作的综合汇总;负责“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工作。

(三)规划科(产业政策科)。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对策建议。

(四)财务科。编报部门预决算,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行业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指导行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五)产业融合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业态发展;指导协调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供应链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六)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监测分析全市工业日常运行情况,分析市内外工业经济运行趋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七)中小企业科。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工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性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等服务体系建设。

(八)企业服务科。贯彻落实上级企业服务政策措施,制定全市企业服务工作方案并督导落实,汇总并分析企业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督促南阳市企业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时解决;指导各县区企业服务工作,并对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区企业服务工作进行督导考核;承担南阳市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节能与综合利用科。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和资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企业和项目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统筹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十)材料工业科。承担钢铁、有色金属、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 (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新材料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市内外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装备工业科。承担全市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航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智能装备、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十二)消费品工业科(安全生产科)。承担轻工、纺织、家电、工艺美术、食品、医药、生物医药和盐行业等消费品工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管理食盐专营工作,负责食盐批发企业的审核、许可工作;落实国家糖精生产计划,承担食盐储备行政管理、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药品储备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指导落实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和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参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发电企业日常运行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职责;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

(十三)电子信息科(科技科)。承担电子信息、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等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按规定权限审核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的实施,指导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组织实施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十四)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科(信息安全科)。负责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应用;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应用;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指导协调全市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推动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安全领域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和应用;参与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及相关应急工作;联系通信运营商。

(十五)对外交流合作科。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指导开展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合作项目落实;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计划;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国际产能、并购、技术引进等;统筹推进区域产业合作、校企合作。

(十六)企业改革科。指导国有企业的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指导拟订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等方案;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承担南阳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两属企业办公室)。贯彻落实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负责军工企业行业管理;负责民爆行业监管;负责对口省国防科工局相关工作;协调驻宛中央、省属企业与地方的关系,负责市政府与央企、省企的战略合作;做好两属企业军转干部待遇落实工作。

(十八)军民融合科。贯彻落实上级军民融合发展的政策法规;积极引导、支持“军转民”和“民参军”,组织开展好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做好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产业融合、人才培养、军队后勤保障、国防动员等方面的资源共享、融合发展工作;负责市委军民融合办的日常工作。

(十九)信访科。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指导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信访稳定工作。

(二十)退役军人事务科。负责市直工信系统及军工、两属企业军转干部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等工作;负责市直工信系统及军工两属企业军转干部和退役军人的政策安置、信访接待、待遇落实等工作。

(二十一)人事科(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十二)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市属企业划归原国资委管理的企业离退休干部和市属企业离退休军转干部工作。

责任编辑:工信委g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