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南阳市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全面提升工业节水能力和水平,发挥节水先进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遴选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节〔2025〕111号)精神,决定开展2025年南阳市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工业企业。重点在火电、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且年用水5万立方米以上的企业。
(二)工业园区。经省市认定的,具有法定边界、范围和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业园区。
二、遴选程序
(一)市级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
1.申报和初审。对照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建设要求和标准,向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包括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7月18日前择优向市工信局推荐。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工信局节能科邮箱,同时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2.审核。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推荐上报的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资料不准确、存在异议的进行现场考察,按照评价标准,遴选出市级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
(二)县(市、区)级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
县(市、区)级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遴选工作由各县(市、区)参照市级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遴选工作程序,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遴选措施
(一)高度重视,制定计划。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遴选工作是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河长制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是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净水入黄河”的重要举措,是省纪委涉水监督的工作内容,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摸清本辖区内企业和工业园区用水情况,有序开展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遴选工作。
(二)政策支持,强化引导。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遴选工作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优先支持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对符合条件的节水技术改造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标准进行评价,并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五年。
联系人:李江鑫 李雪13838779626
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南阳市节水型企业和工业园区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2025年5月27日
信息来源:节能科
初审:李雪
复审:李江鑫
终审:乔素平
一校:常令宇
二校:张彦龙
三校:张艳喜
责任编辑:张艳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