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公示

时间:2026-03-20 来源:企业服务办公室

南阳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公示

按照省政府关于规范涉企保证金工作要求,现将全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进行公告公示,请广大企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63177610   邮箱:nyqyfwb@163.com

附件:南阳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2026年3月19日


南阳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序号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标准执收部门征收程序返还时间法律责任
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超过80万元。招标人或各级市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鼓励招标人接受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
根据招标文件具体要求执行。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人超过本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履约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鼓励招标人接受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根据招标文件具体要求执行。根据中标合同约定,待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招标人超过本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放文化和旅游部游法》《旅行社条例》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县区级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保证金账户,存入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旅行社不再从事旅游业务的,凭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向银行取回保证金。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
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    《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第八条(征收) 第二十九条工程施工合同额3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的2%存储。单个工程施工合同额在10亿元(含)以上的,存储上限为2000万元。保函受益人统一为“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持营业执照副本、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在经办银行开立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工程完工且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工资问题,总包单位书面承诺并在施工现场及人社部门网站公示30日后,可申请返还。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未依法存储或未提供保函的,将面临责令限期改正、项目停工、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受到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更严厉的处罚。
5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住建部、财政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第七条 第十一条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建设单位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通常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也可以银行保函(保险)方式替代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返还申请。发包人接到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核实,如无异议,应按照约定返还发包人应在收到返还申请后14日内核实处理,逾期未返还需承担违约责任。
6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1、《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
2、《河南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暂行)》豫商外经〔2013〕71号
3、《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财政部令2014年第2号)
300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或等额银行保函形式缴存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会同指定的银行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以现金形式缴存备用金的,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到指定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并办理存款手续。缴存备用金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与指定银行签订《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存款协议书》,并将复印件送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以银行保函形式缴存备用金的,由指定银行出具受益人为商务主管部门的不可撤销保函,保证在发生《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使用情形时履行担保责任。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在其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存续期间提供有效的保函,保函有效期至少为两年。商务主管部门应在保函到期前一个月提醒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延长保函的有效期。保函正本由商务主管部门保存。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停止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的,应当对其派出的尚在国外工作的劳务人员做出妥善安排,并将安排方案连同2年内有效的备用金缴存凭证或者保函报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自备案之日起2年内未发生针对其的劳务纠纷投诉或者诉讼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出具书面通知和《取款通知书》,指定银行根据书面通知和《取款通知书》,退还其缴存的备用金或允许其撤销保函。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缴存或者补足备用金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其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信息来源:企业服务办公室

初审:李    雪

复审:刘希松

终审:夏春阳

一校:周   涛

二校:任恒康

三校:李   晔


责任编辑:任恒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