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发展和安全 护航‘十五五’新征程
时间: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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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通过互联网社交媒体传递国家秘密,使用图文识别小程序识别国家秘密,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等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信息来源:办公室
初审:张艳喜
复审:方 剑
终审:贾良选
一校:周 涛
二校:任恒康
三校:李 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