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单位简介
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徐文磊 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
二级调研员胡石明 负责机关综合管理、督查督办、目标管理、综治和平安建设、新闻宣传、财务、资产管理、对外合作交流、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科、对外交流合作科、市城镇集体工业办公室、市轻工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联系市烙画厂;协调脱贫攻坚工作。
二级调研员陈中林 负责中小企业发展、企业服务、融资担保工作;分管中小企业科、企业服务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联系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市独山玉矿有限公司。
党组成员、副局长贾良选 负责党务、人事、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离退休干部、企业培训、机关工会工作;分管人事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市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服务培训中心;做好纺织服装专题推进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育青 负责工业结构调整、产业政策、发展规划、项目建设、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电子信息产业行业管理、质量和品牌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分管规划科(产业政策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电子信息科(科技科);协调生态领域环境保护工作、第二化工厂破产改制工作;做好电子信息专题推进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夏春阳 负责材料行业管理、装备制造、洁净型煤能力建设、工业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分管材料工业科、装备工业科、消费品工业科(安全生产科);联系市天正物资贸易公司;做好高端装备制造专题推进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金波 负责机关信息、政策法规、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工作;分管综合法规科、产业融合科、企业改革科;做好生物医药专题推进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君峰 负责信息化建设、信息安全、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业、市属及军工两属企业退役士兵工作;分管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科(信息安全科)、退役军人服务科;协调“双拥”工作;做好信息基础设施专题推进工作。
二级调研员王建国 负责国防工业、军民融合、与驻宛军工央企合作、民爆行业管理、信访稳定工作:分管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两属企业办公室)、军民融合科、信访科;联系市乡镇企业物资供销公司。
党组成员丁星刚 负责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业经济监测督导、重点企业培育、消费品行业管理、民营企业协会工作;分管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市食品工业办公室、民营企业协会;做好绿色食品专题推进工作;做好烟转型升级、酒转型发展工作。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周激涛 协助夏春阳同志工作;协助陈金波同志做好指导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工作。
四级调研员乔素平 协助刘育青同志工作。
四级调研员韩青延 协助胡石明同志工作。
三级调研员赵德胜 协助王建国同志工作。
同时,所有处级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单位、平安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攻坚等职责,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中长期规划、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五)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组织实施国家、省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八)负责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九)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承担南阳市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跨行业等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
(十一)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市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基础网络的相关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十二)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研究拟订支持政策措施;指导开展相关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交流合作签约项目落实;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行动计划,编制发布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研究协调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十三)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协调服务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指导国有非工业企业改革工作;承担南阳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十四)综合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负责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负责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基础领域、科技领域、教育领域、社会服务领域、应急和公关安全统筹工作;统筹推进太空、网络空间、生物、新能源等新兴领域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负责空间信息应用基础设施平台建设、数据管理与应用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军工单位改革改制工作;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军工行业核心能力建设工作;负责科技质量、计量、安全、保密、行业统计等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动军民结合产业的发展工作,引导支持军工企业“军转民”和社会企业“民参军”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核能产业、核设施监管及核事故应急管理、反核与辐射恐怖袭击等涉核事项的监督管理;负责与军工企业的战略合作,协调服务驻宛两属企业;负责两属企业军转干部待遇落实工作。
(十六)负责盐业行业管理;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工作流程
(一)基层办事:办公室、综合法规科、规划科(产业政策科)、财务科、产业融合科、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中小企业科、企业服务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材料工业科、装备工业科、消费品工业科(安全生产科)、电子信息科(科技科)、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科(信息安全科)、对外交流合作科、企业改革科、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两属企业办公室)、军民融合科、信访科、退役军人事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二)来访接待:办公室、综合法规科、规划科(产业政策科)、财务科、产业融合科、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中小企业科、企业服务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材料工业科、装备工业科、消费品工业科(安全生产科)、电子信息科(科技科)、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科(信息安全科)、对外交流合作科、企业改革科、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两属企业办公室)、军民融合科、信访科、退役军人事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三)热线电话:来电→办公室(63136869)→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五、服务承诺
(一)首问负责制。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的原则对来访人员及办事人员,热情接待,做好记录,及时解答反映问题,满意率达95%以上。
(二)限时办结制。只要手续齐全,应即时办理。若手续不全的,要一次性告知全部事项和所需的有关材料,让其补齐手续后,尽快给予办理。
(三)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服务对象的来函、来电、来访,按相应规定一次性告知内容、程序、要求;对所需诉求的办理事项,手续和材料齐全的立即办理;手续和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四)过错追究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因渎职懈怠、玩忽职守,致使服务对象利益受损失,影响单位形象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五)服务对象投诉处理“问责制”。人员有被投诉不遵守本承诺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态度恶劣,与办事者争吵的;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费用的;违反法规或其他有关规定的将进行问责,并追究其失职责任。
(六)加强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密切跟踪产销形势、价格波动等最新动态,及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七)及时准确把握各级扶持政策,指导企业做好政策扶持类项目资金的申报和争取。
(八)经常性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和项目建设现场,及时协调解决生产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到服务及时、服务到位,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现有政策难以解决的做好相关解释回复工作,不断拓展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水平。
(九)协调加强企业与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十)积极搭建银企交流合作平台,为缓解企业融资难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十一)设立“热线电话”。对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呼声、诉求和维权等事项,3个工作日予以回复;需要转交其它部门的,及时告知,并转交其它职能部门。热线电话:0377——63136869